11月6日上午,全球院党总支理论中心组成员在京师科技大厦B座416会议室召开第七次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,围绕党章党规进行研讨交流。理论中心组成员徐艳华、王秀丽以及组织委员丁然参加学习。
首先,副书记王秀丽做重点发言,为中心组成员作《学生党员与教师干部党纪教育》的报告。第一部分是纪律解读,介绍了与党员干部要遵守的纪律有关的三个文件精神。一是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,解读了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,重点解读第四十四条,第四十六条,第四十九条、第五十条、第五十一、第五十七条、第六十条的规定。二是《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》,从坚定政治方向、自觉爱国守法、传播优秀文化、潜心教书育人、关心爱护学生、加强安全防范、坚持言行雅正、秉持公平诚信、坚守廉洁自律、规范从教行为十个方面做了解读。三是关于教育部“红七条”的规定,针对高校教师师德突出问题,有“红七条”情形的,将给予相应处分。第二部分是反面案例,主要向与会人员介绍了四个反面案例,洁洁良事件、周运中事件、南京大学梁莹学术不端事件和中国人民大学蔡荣升受贿案,以四个违法违纪案例为例,对党员干部起到警示作用。
党总支书记徐艳华认为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,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,要深刻学习领会党章中关于党员权利和义务的要求,深刻领会对党的纪律的要求。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规定了五种纪律处分类型,包括警告、严重警告、撤销党内职务、留党察看、开除党籍,对高校党员干部和普通党员应该守好的底线做出了明确的要求,在工作中必须要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。
组织委员丁然对三全育人发表了个人体会。育人体现在多方面,不只是任课教师承担育人的工作,行政人员的工作也无时不体现着育人的任务要求。行政管理工作应该是要为师生服务,为学院、学校的事业发展服务,行政人员要具备业务能力、组织协调能力、应变能力、管理能力等,也要严守工作纪律。党章规定了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,作为党员要在行政工作中严格遵守的工作纪律,以合格党员标准要求自己。
本次通过组织集体学习《中国共产党党内重要法规汇编》、学党章、《准则》和《条例》,学习党员的权利义务、党的制度和各级党组织的行为规范、各类违纪行为的处分,为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专题会议的召开做了充分的思想准备。